虎头宪兵分遣队关于扣留审讯苏联谍报员刘汉升情况的报告
虎头宪兵分遣队关于扣留审讯苏联
谍报员刘汉升情况的报告
虎头宪高第二一七号
一九四一年七月二十五日
东安宪兵队长白滨重夫台鉴:
要 点
一、刘汉升居住在东安省虎林县虎头村朴实屯,经查该人从事对苏走私活动。在继续对其侦察时,于七月二十日将其秘密扣留审查。
二、审讯查明,该人于一九一九年二月来满虎林县朴实屯居住,一边务农,一边从事对苏走私活动。一九三四年四月,受其在苏联“格拉夫斯基”的知己董连茂(走私伙伴,为苏国内及对外密探)以对苏走私为诱饵的极力劝诱,终于在“格拉夫斯基”国境警备地区队宣誓成为苏联谍报员。此后,先后十四次将自己的见闻和虎头附近的日满军军情及民情报告苏方。另外,发展苏谍报员一名,使其入苏。领取酬金合计六百七十元。扣留前仍在活动中。
具体情况报告如下:
计 开
一、扣留时间、地点
(一)一九四一年七月二十日
(二)虎林线虎头火车站候车室
二、被扣留者国籍、原籍、出生地、住址、职业、姓名、别名、工作名、年龄
国 籍 满洲国
原 籍 山东省莱阳县
住 址 东安省虎林县虎头村朴实屯
农 民 刘汉升
别 名 无
工作名 无
现年四十八岁
三、经历及事件概要
(一)经历
刘汉升出生于原籍地,因家庭贫困没有上学,在家务农。一九一九年二月,投奔其在虎林朴实屯的父亲刘芝桐(现死亡),一起务农。一九二七年二月,移居虎林县大顶子种植鸦片。一九二九年五月,移居虎头村,在西顺街经营抚顺馆饭店,因营业状况不佳而废业。一九三一年六月,又搬回朴实屯务农至今。
(二)家庭状况
该人独自居住在现住所,原籍有母亲刘王氏(七十五)和叔父刘子存二人,务农。
其资产,在虎头村有出租房十间,月收入约三十五元,在屯中过着中等生活。
(三)事件概要
一九一九年二月,刘汉升来满虎林县朴实屯居住务农。一九三四年四月,偶遇来自苏“格拉夫斯基”的知己、原走私伙伴董某。
(中略)
十四、该人的处置
目前,该人仍在本分遣队拘押,没有利用的价值,对日满军实为大害,适合特殊输送。
队长意见:
适合特殊输送。但鉴于目前兵力不足和列车运行不正常等实际情况,我认为还是在当地给予严重处分较妥当。
请关宪司指示。
十五、对其他防谍上必要对策的意见
对国境地区常住者,尤其是这种人,如不采取断然措施,防谍工作就得不到完善。
另外,张生文于七月二十四日被扣留,正在审讯中。
虎头宪兵分遣队长 桦泽静茂
(完)
发:关宪司、四参、东特机
抄:队下乙
抄:第四九八部队长、虎头警察队、虎林铁道警护队
东安宪兵队致关东宪兵队司令官原守密电
东安宪电第一九六号
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十七时四十五分发,十九时三十分到
一九四一年八月二十五日二十一时三十分收译
司令官:
遵照关宪高第七八七、七九六、八一五、八二七、八三一号命令,于八月二十七日乘二十时三十分到哈尔滨的列车,将苏联谍报员刘汉升等七人实施特殊输送。
请哈尔滨宪兵队办理接收人犯手续。
东安队长
电:关宪司、哈尔滨队